恶魔大导演(1356-1360)(11/11)
“姓名?”“吴明轩!”“性别?”“男!”“出生年月日?”……“2013年9月26号到9月27号你在什么地方做过什么,跟什么人在一起?”吴明轩回忆了一下,然后是如实回答,审讯的民警很快是拿出了一张照片对着吴明轩审问道:“照片上的这个女人你有印象吗?”“没印象,不认识。
”“那这段监控拍到的视频你作何解释?”吴明轩看了看视频,一脸不屑道:“我路过这个地方,她也路过,这也算?”“当然不止这一条,还有很多,近乎是你前脚离开,她就后脚出现,行程近乎一样,同时还有不少交集,甚至是一些身体上的接触,难道不应该跟我们解释一下吗?”“擦肩而过也算?你确定就这样毫无依据的玩意对我有用?可以直接定我罪?”被吴明轩一副关爱睿智儿眼神看的很是尴尬的民警只能是转移话题道:“现在女孩跟女孩的父母起诉你诱奸了他们当时还不满14岁的女儿,你有什么需要解释说明的吗?”“我当然说没有了,关键是好奇他们有证据吗?总不能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然后就凭借这些所谓的证据你们就把我叫过来了吧?你确定你们真承担得起这样的后果,我吴明轩再差也算是内地首富国家名片吧,全球粉丝上亿,每天都有数千万人关心我的动向。
这不是在威胁你们,只是在客观陈述一个事实,你们需要解释的也不是我,而是全球各地的主流媒体,跟全球数十亿拥有知情权的民众,所以应该是你们想好了再给予答复。
另外送你们一句话,请神容易送神难,没有最后的结论跟合理的解释我是不会出去的,另外我进来之前已经有专门的私人医生跟律师检查过我的身体精神状况,都是有视频做证据的。
如果我在配合警方调查期间有什么变化问题,结果你们应该懂,到时候不是你们几个片警民警能担得起的,就算是公安部的一把手估计也都得换人。
”吴明轩这可不是无的放矢,有实锤你们占理,那没的说,无论什么身份地位被叫过来配合调查合情合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要没有这些,纯属无中生有,那结果自然就不一样了,不需要他做些什么,自然是要给他一个合理的交代。【回家的路:WwW.KanQiTa.com 收藏不迷路!】